格力电器股权激励方案解析,设计激励对象和比例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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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计股权激励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实现企业内部的有效管理,是对企业组织结构上的一些对企业有重要贡献和重要地位的核心员工、中高级管理人才的一种激励方案。因此,对激励对象和比例要十分注意。


格力电器自2005年实施股权激励,其激励方案曾被业内十分看好。200512月,格力公布了股权改革方案,包括了股权激励方案。在2005-2007年中任一年度,实现了年度净利润道道承诺数值,按照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出售价格。向公司管理层济源公司出售713万股,三年均达到标准,将出售2139万股给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其余500万股由董事会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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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在200520062007年均实现了规定的年度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均有了大幅提升。格力电器发展态势良好,现金流充沛,业绩稳步上升,因此,在此次股权激励中采取了限制性股票的方式。格力电器采取限制性股票,其风脸相对较小,一般适用于成熟型企业,在服务期限和业绩上对激励对象有较强的约束性。公司可以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从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希达资本认为,在格力的股权激励方案中最重要的就是其股权激励的对象和激励比例。在2005年股权激励对象共有94人,其中高管6人获得了395.3万股,占总体的55.44%。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150万股,两人所持有的股数占激励股份总数的42.08%2006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中骨干份额上升到26.22%27年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和子公司高管上升到1056人。


很明显看到,其激励的对象逐渐向员工靠拢,授予的比例也是十分规范。格力电器其对员工管理激励的作用十分明显。而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的时候,名义上是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而进行的激励操作,却明显偏向于企业高管和股东,激励对象中员工的人数少,占有比例更低。


只有当激励落在某些人身上,相应的某些人才会反馈出业绩、贡献来达到激励效果,而不在这一范围的人,就很难达到这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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